当前位置:首页建设信息行业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的探讨
宁海县房地产管理处 裘美娣
宁海建设局网站   发布时间: 2007-03-28 09:49:36  阅读:
    我县农村行政区域范围广阔,目前共有18个镇(乡、街道),398个行政村,农村人口34万人,农村住宅11万户。至今为止,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我县仍是空白。随着我县城市框架快速拉开,城乡一体化逐步深入,城市化建设进程日益加快,农民保护自身权益意识不断提高,农村房屋产权管理已然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即怎样从过去单一的对城市国有土地上的各种房屋产权的登记管理,延伸到农村不同土地属性上多种房屋产权的登记管理。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工作,没有任何经验可言,需要我们产权管理工作人员不断地探索和积累。
   2006年5月份,我处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将开展农村房屋权属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到现在为止试点工作已接近尾声,本人将开展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一些问题汇总了一下,供交流和参考。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基本过程
   (一)试点村的选择
试点村的选择对整个试点工作是关键,将直接关系到试点工作的成败。选择时我们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地理位置的选择,宜考虑距离城区远近适宜的位置,这样有利于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农村住宅的数量应适宜,以免试点工作的工作周期过于拖沓;三是房屋产权基本现状,历史遗留问题不宜过多,重在典型,以免影响进程。其他还有村民的积极性,村委的支持和配合程度等一些因素,基于以上这些主要因素,我处将长街镇新城村作为试点村。
   (二)调查摸底
试点村确定下来以后,我们分别走访了长街镇和新城村委会,他们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支持,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还协同我们进行了调查摸底。该村现有人口1038人 ,农村住宅318户,其中200户已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尚有100 余户因超占土地等原因未能取得合法权证,目前还停留在待处理的阶段,根据房地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违章建筑,我处决定先对符合要求的  户农宅进行登记发证,剩余部分暂缓登记。
   (三)专人负责和业务指导
为了有序开展试点村的工作,由村委会指定专人来负责房产登记发证过程中的相关事务,包括向村民收集登记申请资料,统一代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以及协调和处理办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因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政策性和业务性强,涉及的法律法规多,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是不行的,我处先后几次派人下村进行指导,使其能基本胜任为止。
   (四)基础工作
申请办证前必须要做好以下几项基础工作:
   1、地籍图补测工作。
我处目前依托《宁海县房地产图文信息管理系统》对城区进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为了实现房产管理立体化,2003年在该系统上装载了城区86平方公里地籍图,此举不仅实现了房产管理立体化,而且真正实现了图文管理一体化,有效地促进了工作。但农村这块地理信息至今仍是空白。目前该项工作是委托具备地籍测绘资质的测绘公司来完成的,费用较大,考虑到该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为保证试点工作进度,我处积极与规划局取得了联系,在该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外业地籍测绘任务,并完善了图文信息系统,也为下一步的工作开了好头。
   2、房屋面积测绘工作。
早在2002年底,房产测绘职能就从房管处脱离出去,以有限责任的形式设立独立法人,对外承接测绘业务并承担责任,目前县内具备房产面积测绘资质的房产测绘公司已有三家,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必然以营利为目的,这对农村房屋来说是不利的,原因就在于企业利益得不到保证,正基于此,我处向村委会建议,一致委托一家测绘公司来承担测绘任务,这样既降低成本,获得合理利润,又保证了该项工作质量。
   3、资料收集工作
申请资料的收集是一项非常认真细致的工作,它是能否顺利登记发证的
9 7 3 1 2 3 4 8 :
作者: 宁海县房地产管理处 裘美娣 来源: 宁海建设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版权所有 © 2003-2008 宁海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