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局,承担房产管理职能,从成立之初到现在,房产管理的重心在城区,村镇集体土地上房产管理一直处于无序地状态,如果我县在各项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全面开展农村房产登记发证,首先应完善登记机构的组织结构,建立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可在各镇设立房管所,依靠该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房屋的登记工作,并利用规范化的管理、专业化的操作、先进的技术手段,执行统一的作业指导文件,保质高效地实施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以此改变目前农村房屋产权管理混乱的局面。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性强、涉及面广,而又十分繁杂的管理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房产管理的必备前提。针对农村特定的环境,第一,房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第二,房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第三,会做群众工作,善于跟群众打交道;第四,应当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好的职业道德,才能不以权谋私,奉公廉洁;第五,还应当有较强的政策观念,熟悉、精通国家的房地产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才能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才能在产权管理中避免失误 。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业务规范,使农村房产管理有序开展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业务规范,农村房产登记发证工作肯定会陷入无序状态,结果也会相去甚远。本人认为,在今后工作中,可以在不违反当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政策和一些专门的业务规范,使农村房产管理规范有序开展。 (三)完善房产管理信息系统,真正实现房产管理城乡一体化 目前,我处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城区房产已实现房屋地理信息与权属登记信息相结合,即图文合一,进行立体化管理,如果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首先必须建立农村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城区房产图文信息管理系统合并,真正实现房产管理城乡一体化。 建立农村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关键是要完成地籍图补测工作,这项工作如果完全由房管处凭自身力量来完成是不可行的,应积极协调联系,争取与规划,土地等相关部门实现资源共享,利用他们已有的地形图数据,在系统上编辑生成以各行政村为单位的地籍图,以此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农民办证积极性 一方面,利用电视、办事指南等形式宣传产权登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提高房屋权属证书的社会认知度;第二方面积极争取确权登记与征地拆迁补偿相结合,提高农民申请产权登记的积极性;第三方面,有可能的情况下,允许村民用房屋权属证书作为小额贷款的抵押凭证等。 随着城乡一体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社会保障、户籍、教育及住房等相关配套制度改革的迅速铺开,居民与村民身份界限的逐步模糊化,开展农村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无疑具有深远地意义,它关系到城乡房产管理的一体化;关系到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从大的方面讲,还关系到城市的建设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等等。但就目前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本人认为,实施农村登记发证工作尚不具备条件,还需要广大产权管理人员埋头苦干,扎实地做好基础工作,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献计献策,为正式实施农村房屋登记发证工作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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