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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县安全办《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08]3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我局会同县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在用大会堂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摸,发现多数大会堂结构上的安全隐患并没有得到整改、处理(具体见附表)。现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辖区内在用大会堂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特此通知。
附件: 各镇乡(街道)在用大会堂结构安全情况一览表.doc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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