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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关于扩大县(市)、区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权限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局对宁波跃龙经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同意宁波跃龙经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拓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留原有资质,有效期至2010年10月31日;
二、同意宁海县华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留原有资质、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葛迎春,有效期至2010年10月31日;
三、同意宁波大都置业有限公司、宁海金海置业有限公司保留原有暂定资质,有效期至2009年10月31日。
希上述企业接文后来我局办理有关手续。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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