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挖,严禁超挖,还应密切观测,防止边坡失稳、坑底隆起、桩基侧移等现象发生。 四、建筑起重机械在进场后、安装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备案登记,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施工单位在与安装单位进行设备交接后,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然后组织各方主体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建筑业企业必须建立完善建筑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养单位应认真检查机械的各安全防护装置、限位部件、连接螺栓等,及时消除起重机械在使用中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在建筑业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在建工程进行全数检查,累计抽查率不得低于在建工程总数的20%,检查完成后将抽检结果于12月15日前上报我委质安处,并将《隐患排查统计表》(详见附件2)填好一起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措施不落实、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要严肃处理,视严重程度对当事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严惩手段。 总之,要通过重大安全隐患的再排查,进一步消除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有效改善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确保施工安全。 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87191022
附件:1、 宁建〔2008〕118号附件.doc 2、隐患排查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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