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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实施细则
宁海建设局网站   发布时间: 2006-03-03 10:06:39  阅读:
示制和票决制,探索建立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把入口关。
24、坚持“三会一课”和党日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季度上一课;每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党日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健全完善规范党建工作台帐档案,保证党员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党的建设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5、切实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和活动阵地。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要列入本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保证工作需要,由党支部书记安排使用。有条件的党支部都要建立党员活动室,党纪党刊等学习资料齐全,并配备电化教育设施。

七、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为关键,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制度

26、进一步落实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宁海县直党的工作责任制》(宁党办〔2003〕50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局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严格落实党组织抓党建的工作责任,对不抓党建、抓不好党建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和批评。注意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经常通过党组织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27、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和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局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为党员上两次党课。局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认真参加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又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剖析,带头整改,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28、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每个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一个党支部,经常到所联系党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抓好典型,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3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党建工作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工作报告的范围。

八、以求真务实为原则,建立完善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

29、加强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局党委巡视督查组要把督促检查党建工作作为巡视和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年度检查督导计划,经常了解、定期分析、掌握情况,及时与各单位党支部进行沟通联系,督查结果通过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0、严格实施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和认真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失职失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大效能监督力度,从源头上规范效能行为。凡党员有群众投诉,经核实确有问题的,该党组织和支部书记不得参与党建工作各项评先评优。

31、抓好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实际进一步加以细化和具体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要不断总结和探索,加强经验交流和舆论引导,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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