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党〔200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妇女联合会宁妇〔2008〕26号文件精神,由县建设局牵头,经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旅游局、县城管局、县公建中心全体妇女干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建设综合妇委会成员。经研究,同意方樱(县城管局)任妇委会主任,同意娄爱月(县环保局)、柴盛岚(县旅游局)、竺春娣(县规划局)、夏秀敏(县公建中心)、赵姣姣(县建设局)等任妇委会成员。
此复。
2008年9月22日
主题词:妇委会 选举 结果 批复
抄送: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妇联。
宁海县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2日印发
共印12份